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通告》

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

作者:张莉萍 来源:枣庄日报 2024-06-07 09:23:13

枣庄新闻网讯 为保证我市中、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6月3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中高考期间噪声管制的通告》,中高考期间(6月4日-6月15日)将对噪声污染强化监督管理。

《通告》要求,在中、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城市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在午间12:00-14:00、夜间20:00-次日8:00期间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居民区禁止在午间12:00-14:00、夜间20:00-次日8:00期间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文体娱乐、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噪声管制,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噪声污染,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禁止在夜间开展广场舞、集会等活动。

《通告》强调,严禁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噪声;在居民区、文教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内,不得从事机械切割、机械加工等易产生噪声行为。6月7日至10日、6月13日至15日,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产生噪音的经营、宣传、娱乐、建设(装修)施工作业等行为,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记者 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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