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8月28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决定8月30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邵士官主持会议,副主任韩惊涛、李书亭、孙恒、李玉森,秘书长张伟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宜。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二)审议《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六)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八)审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九)审议人事任免案;(十)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建议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城环委、农业农村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涉及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议题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会议同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 张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