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依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报了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部分镇街2024年8月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结果。
2024年8月,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依次为(第1位至第7位):高新区,市中区,滕州市,山亭区,薛城区,台儿庄区,峄城区。根据《办法》规定,市级财政奖励高新区100万元、市中区50万元,峄城区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
2024年8月,全市65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前10位的依次为(第1位至第10位):薛城区常庄街道,峄城区榴园镇,薛城区新城街道,滕州市南沙河镇,市中区孟庄镇,滕州市西岗镇,市中区齐村镇,山亭区店子镇,峄城区古邵镇,滕州市龙阳镇。
排名后10位的依次为(倒数第1位至倒数第10位):滕州市木石镇,滕州市羊庄镇,滕州市级索镇,薛城区临城街道,滕州市姜屯镇,滕州市荆河街道,市中区西王庄镇,市中区永安镇,峄城区峨山镇,滕州市官桥镇。
根据《办法》规定,排名前10位的镇街各奖励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排名后10位的镇街各上缴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 (记者 贺迎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