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断完善医保政策助力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

作者:孙秋实 任翔 来源:枣庄日报 2024-10-28 09:18:11

枣庄新闻网讯 10月24日,我市举行“不断完善医保政策 助力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聚焦基层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强化医保政策支持,助推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群众基层就医的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应纳尽纳,做好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工作。在前期村卫生室纳入协议的基础之上,仔细排查梳理,进一步摸清村卫生室底数,与卫健部门沟通,主动对接村卫生室,了解实际情况,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医保定点纳入政策及经办服务流程,引导村卫生室通过一体化方式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纳入1420家符合条件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率100%。

优化医保政策,提升村卫生室保障能力。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及推拿、针灸、艾灸等诊疗服务项目纳入村卫生室医保支付范围;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开展的心电图等一般检查服务项目,可参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下沉到村卫生室,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70%,单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00元,使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和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支付限额达到600元,不设起付线。

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参保人员住院医保待遇水平,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可达到95%;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为85%,对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每满1年报销比例提高1%,最高报销比例达90%。持续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付费范围,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事业发展,将基层医疗机构纳入中医优势病种收费和中医日间病房试点范围,根据基层常见、多发病种情况,选取七个试点病种,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诊疗服务。

全力保障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发展。优势病组系数倾斜,对于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申报的优势病组,经专家论证后,在现有支付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算,适当调整病组系数。特病单议比例提升,对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符合特病单议申请范围的病例,月度特病单议申请病例数比例由0.5%提高到1%。年终清算比例倾斜,年终清算时结合基金收支情况,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超支分担和结余留用比例,在原定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记者 孙秋实 任翔)

编辑:魏松 责编:马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