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10月28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决定近期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邵士官主持会议,副主任艾百灵、韩惊涛、李书亭、孙恒、李玉森,秘书长张伟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宜。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审议《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二)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惠民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3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四)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五)审议人事任免案;(六)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建议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社会建设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涉及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议题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会议同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杨晓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