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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创新社会治理 全面推进法治市中建设

作者: 来源: 2019-12-10 17:30:42

中共市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强有力保障。市中区将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从更高站位来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定不移推动法治市中建设向纵深发展。

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是加快推进

法治市中建设的有力保障

法治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市中区坚持把法治市中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后,及时制定工作要点,将全面依法治区7个方面76项具体任务分解到51个区直部门和镇街,并邀请专家学者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等方式为全区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同时,大力引导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压紧压实法治市中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行动自觉,当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坚持依法行政是加快推进

法治市中建设的必然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大力推行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遴选10名律师组建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并将法律顾问服务从政府领域拓展到党委、人大、政协、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工作中,每个镇街聘请至少一名政府法律顾问,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协助妥善处理重大、复杂涉法事务。目前,区、镇街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重大决策讨论会议80余次,审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棚改项目拆迁等重要文件20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79份,全区因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引发的干群矛盾信访案件下降96%,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实施普治并举是加快推进

法治市中建设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近些年,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市中区探索建立许多务实管用的治理机制,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坚持以普促治、普治并举,先后推出乡村普法“五小品牌”、“曙光”帮教文化、“鼓儿词”法治文化等一系列市中特色创新品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目前,全区建立省市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示范点)21个,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枣庄市中普法头条号”连续3个月在全国普法新媒体排行榜中名列前茅。创新实施“四位一体”涉疆人员服务管理新模式,先后获得中央和省、部委领导充分肯定。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区50%以上的村(社区)被命名为“民主法治村(社区)”,比例位居全市前列。

强化党的领导是加快推进

法治市中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和根本。为提高全区各项社会事业的法治化水平,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有力促进了各级党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基层,探索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对农村干部在政治纪律、财经纪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6个方面划出26条“红线”,进行刚性约束,由各镇街根据村干部职责,逐条对照、逐项扣分、逐月统计,每年一次量化评价,从严抓好村干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使基层干部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得到全面提升,市中区多次表彰为法治枣庄先进区。

下一步,市中区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法治、维护法治、尊崇法治,健全完善现有好的制度,探索建立更多务实管用的治理机制,全面提升法治市中建设能力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