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志,你的车辆属于电动摩托车。看你已经申请了临时牌照,请正确悬挂,出行请佩戴头盔。
近日,市中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无牌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那么,什么样的电动两轮车属于电动摩托车呢?市民又该如何辨别呢?
对此,2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市中交警大队车管所了解情况。在审车现场,不少市民正在为自己的电动两轮车办理挂牌业务。其中一位市民告诉记者:“我一直以为这个车就是电动自行车,最近经过民警的提醒和讲解,才知道我的车原来是电动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需要悬挂蓝色牌子并取得相应驾驶证。”
市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谷斌告诉记者:“电动摩托车分为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种。电动摩托车整车编码为17位,且电动摩托车车架号以字母L、H开头。”
另外,记者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骑行者不需要驾照证件,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因此骑行者需要考取机动车驾照证件。结构上,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则不需要此结构功能。
随后,在文化路与振兴路的交警岗亭,市中区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队长孙峰向记者介绍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没有放置悬挂以上标志和号牌,我们会依法扣留车辆,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被查扣的电动摩托车
据悉,目前市中区电动摩托车登记服务点有五处,分别为市中交警大队车管所、枣庄中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枣庄润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枣庄诚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以及枣庄汇展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谷斌提醒广大市民:“如果车辆属于电动摩托车,请尽快办理挂牌手续,考取相应驾驶证,佩戴头盔安全出行。”(记者 孙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