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近年来,滕州市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仲裁为辅”的工作基调,不断健全完善“一室一站两组织”,构建起“四位一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大格局,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坚持品牌引领,成立张鹏调解工作室。该市设立全省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张鹏调解工作室”,该调解室按照省厅品牌调解室有关要求高标准建设,主要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处,配备完善的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做到职责、制度、流程、标识、监督台“五上墙”,推行讲法、讲理、讲情、换位思考“三讲一换位”调解工作法。“张鹏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累计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余件,调解结果均得到当事人一致认可并全部主动履行。
坚持重点保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工作室,多部门联合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健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协作工作机制,为劳动者申请调解仲裁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引导、代写法律文书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重点做好农民工、工伤职工和“三期”女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简化申请流程,实现了快速办理。
坚持城乡覆盖,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在21个镇街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窗口和调解室,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其中,善南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被省人社厅确定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疫情期间,各镇街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利用“互联网+调解”平台进行立案,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调解维权服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坚持精准服务,建立企业调解组织。选取15家试点企业参与枣庄市首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其中,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被枣庄市确定为首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实行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每名仲裁员至少联系2家企业,充分发挥仲裁员在用工指导、联络协调等方面作用,对企业用工进行一对一指导。
今年以来,该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121件,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平等享有的法律服务。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86起,向用人单位发放仲裁建议书70余份,有效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76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调解结案率达65%。(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