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滕州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成为全省30个示范县(市、区)之一,也是枣庄市唯一一个示范区。
近年来,滕州市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明确审查责任、统一审查标准、提高审查效率、优化审查方式、提出审查意见、开展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发布,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行告知承诺,探索实施事项核查、信用监管、试点容错、请示报告、行政协助、督导考核、总结评估等七项制度,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37类证明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替代具体证明,努力打造“无证明城市”。试点至今,全市采取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28万件。
该市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枚印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执法体制“局队合一”,梳理汇总“一次办好”事项890个、“零跑腿”事项153个,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四最”流程,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针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际,该市出台了《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创新县域治理“一个平台、两大支撑、三级联动、四项工程、五大机制”现代化工作“12345”模式,依靠网格力量打造“e呼善应”基层社会治理品牌,为企业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市刑事、治安、“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7.6%、27.4%、39.7%。 (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