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社会正能量,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枣庄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经区委政法委组织调查和评审,拟对张联明、邢瑞、王平、张成跃4名人员救助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拟表彰为“薛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现将4名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公示如下:
张联明,男、1982年7月出生,陶庄镇溪村;
邢瑞,男、1981年2月出生,山亭区凫城乡;
王平,男、1976年7月出生,峄城区坛山街道;
张成跃,男、1991年10月出生,薛城区邹坞镇。
2021年8月7日夜晚22:30分,张联明驾驶车牌鲁DK5262的半挂货车行经S22(南京至马鞍山)天天高速和县驷马河大桥时,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同向行驶的大货车(车牌皖G08027)起火燃烧。张联明二话不说,冒着高速路上停车十分危险的境况紧急刹车,迅速从车上拿出备用灭火器下车前去救火,并主动打开自己车上的水箱放水救火。他的腿部曾经受过伤,但坚持来回四十余趟接水灭火。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奋力扑救,货车上的明火终于扑灭了。他通过手机帮助车主拨打火警和巡警电话请求救援,直至救援处置完毕离开。张联明用实际行动做好事。所救货车货保险仅保万余元,所拉铜焊设备价值120余万元,加之货车30余万元,共计150余万元。由于扑救及时得当,实际车主仅补偿货主7.5万元,其车辆维修后仍旧可以继续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
2021年8月19日下午5时左右,邢瑞、王平、张成跃三人途经薛城区陶庄镇河北庄村蟠龙河附近时,看到一面包车突然落水。当时王平在桥北,邢瑞和张成跃在桥南。邢瑞随即拨打110报警,并同王平、张成跃从桥上一起跳水救人。车里有两个伤者,头部受伤,血流不止,情况非常危急。当时面包车冲下桥后,因为车辆撞击已经发生变形,车门打开困难,费了很大劲才把车门打开。河水比较深,河水已漫至伤者脖颈部位,邢瑞把其中一个伤得厉害的拽出来,另一个在车后排被救出来。后王平背着其中一个人,邢瑞和张成跃架着另一个人,向河岸走去,因河水较深,无法保持平衡,有好几次几乎跌倒,最后在三人共同努力之下,救出落水两人。待民警到达,三人即离开现场,因邢瑞跳水的时候脚部受伤,离开现场去医院治疗。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实名向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传真):4412052。
中共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