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11月23日凌晨,一名男子酒后驾车行至滕州市大同路一小区时,与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害怕承担责任,便驾车逃离现场,结果开出十多里后,在路上逆向停车,昏睡过去。
当日凌晨2点,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驾车逆向停在红荷大道上睡着了,导致其它车辆无法通行。接警后,事故科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多次试图唤醒该驾驶人,但其浑身酒气,对民警的呼喊毫无反应。民警立即联系122救援车前来救援,随后将该驾驶人带至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74mg/100ml,属于醉驾。
对于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徐某某答非所问,民警立即将其带回事故科作进一步调查。原来,22日晚,徐某某约朋友聚餐至23日凌晨1点左右。酒后,徐某某叫了代驾准备回家,但由于其意识不清,责怪代驾没将他送至目的地,一气之下将代驾赶下车,自己驾车行驶至大同路一小区附近时,撞到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害怕报警后被查出酒驾,便强行驾车逃离现场,开出十多里后,因酒劲发作,将车逆向停在马路上,自己则昏睡过去。
对徐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认定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依法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取得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徐某某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通讯员 冯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