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机械制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院内的两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超标排放。
薛城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动车检测公司对该企业院内的两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物进行检测,依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检测结果判定为该两台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均不合格,属于违法行为。该公司因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以5000元罚款。此案件是该区首例对使用排气烟度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处罚案件。
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地和企业内部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也在逐步增加。在移动源污染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是主要组成部分,据测算,1台机械的排放量相当于60辆国四标准的大货车排放量,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因此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使用监管,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该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未按照规定提供登记信息或者及时进行变更、注销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以及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者依法予以处罚。(记者 姜爱民 通讯员 丁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