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

让监督执纪更“走心”

作者:李卉 来源:枣庄新闻网 2022-04-21 10:56:07

“组织对我约谈,让我有了改正错误的机会。作为部门 ‘一把手’,我一定认真履职尽责,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到位,不辜负组织期望。”近日,因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滕州市某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受到约谈时,连连表态要重拾担当作为的信心。

今年,滕州市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未病”,像这样在疫情防控期间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的具体实践还有很多。

去年以来,在枣庄市纪委的深入指导下,滕州市选取“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作为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抓手,党委唱主角、纪委来协助,积极探索,先行试点,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2021年,滕州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3110人次,开展党内问责68人次。

主体责任更加压实

“在工作中,我们遇到一些党员干部出现小问题,既上升不到党纪处分的严重程度,又没有合理手段及时纠正约束,通过谈话提醒,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约束更实了。”滕州市教体局党务工作者介绍,去年以来,滕州市教体局通过对11名党员干部的谈话提醒,有力撬动了管党治教水平的提升。

为督促各级党组织扛牢主体责任,滕州市委常委会先后6次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出台《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和《党委(党组)开展党内问责实施方案(试行)》,促使各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不断健全组织架构,强化工作力量,完善推进机制,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党委工作部门各司其职,党的各级组织都担起责任的工作局面,为全面从严治党打牢基础。

同时,为拓展运用主体,提升运用效果,滕州将提醒函制度融入“第一种形态”的处置方式之中,强化对关键人、关键时、关键事、关键处的提醒教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共下发提醒函41份,涉及廉洁纪律、巡察整改、“村两委”换届、信访稳定、会风会纪等领域。比如,滕州市委组织部在临近选拔任用、提拔使用、人事招考、年终考核等关键时间节点下发提醒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开展提醒20余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诫勉2人次,发挥了日常监督提醒的重要作用。

处置流程更加规范

问题的解决,需要“治”,也需要“制”。为精准适用第一种形态,该市制定出台《滕州市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滕州市党委(党组)开展党内问责实施方案(试行)》,为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绘制了施工图,明确规定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44种具体情形对应的7种处置方式,对每一种运用方式制作了模板,问题线索该怎么收集、怎么报送,什么情形应该应用哪种类型等一目了然。 

除了规范处置流程,该市还针对实践中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存在不会用、不敢用、用不准的问题,制定并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的相关报送要求》,规范标准界定、程序运用、数据报送等工作。

同时,突出党的工作机关示范带头作用,滕州市委办公室在“第一种形态”运用和党内问责试点工作中,先后组织召开联席会、培训暨推进会、现场观摩交流会和工作调度会9次;滕州市委宣传部、政法委等部门立足各自职责定位,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适用情形、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等,并据此操作运用,为提升工作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结果运用更加严格

为了让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抓手更加具体有力,滕州市把“第一种形态”运用和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纳入市委重点督办事项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指标内容,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树牢正确的工作导向。

据了解,为进一步解决各级党委(党组)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实际操作需要,滕州加强对各部门、镇街工作的监督指导,选取工作抓得实、成效好的单位,分片区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采取经验交流、现场教学、分片指导的方式,提升工作精准性和规范性。组织召开了全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问责工作培训暨推进会议,对两项工作的标准界定、程序运用、数据报送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同时,选取了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坞、东郭2个镇,分片区召开了现场观摩会,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借鉴学习,共同完善提高。

“防止‘小病’变‘重疾’,必须在‘早’和‘小’上下功夫。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就是要做到‘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从而最大限度保护、挽救干部。”滕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庆东表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推动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担负起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李卉)

编辑:刘福龙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