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与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为此,对项目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亭区卢山家禽养殖场扩建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卢山口村。具体地理位置在北纬34°55′26″、东经117°25′58″附近。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占地47000平方米,依托现有鸡舍14栋,改善现有鸡舍养殖环境,增加养殖密度、养殖批次及养殖时间,购置全自动养殖设备,送料设备、天然气锅炉等主要设备并配备相应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通过全自动喂养可达到年出栏168万只白羽肉鸡。
现有工程:年出栏28万只肉鸡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237040600000024),已建成并投产14栋养殖厂房,年出栏28万只肉鸡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亭区卢山家禽养殖场
联 系 人:王刚
联系电话:18463222688
邮箱:15318001799@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东良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德州
联系电话:13280266088
四、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信件或邮箱向山亭区卢山家禽养殖场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山亭区卢山家禽养殖场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山亭区卢山家禽养殖场
发布日期: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