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记者从峄城司法局了解到,近日,峄城公证处为一名犯罪嫌疑人出具了首份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书,开启了公证参与检察辅助领域的初步尝试。
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事情发生后,徐某自愿赔偿被害人,因暂时无法与受害人一方就赔偿额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徐某决定通过将赔偿保证金提存至公证处的方式表示自己真诚悔罪的态度和积极赔偿的意愿。7月26日,峄城公证处公证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真实意愿,告知了提存赔偿保证金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相关权利义务,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随后,公证员专程陪同当事人到银行将赔偿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当日,公证处就为当事人出具了提存公证书。据悉,这是峄城区检察院、峄城区人民法院、峄城区公安分局、峄城区司法局6月28日联合制发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后,该区出具的首份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书,标志着峄城区成为全市首批尝试公证参与检察辅助的地区,峄城公证也走在了全市办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业务的前列。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的实施,是公证参与检察辅助领域的有益探索,也是公证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有利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 刘明 通讯员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