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明天的希望

——市中区扎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综述

作者:王兆虎 王荣洪 王海楠 来源:枣庄新闻网 2022-09-21 10:03:56

近年来,市中区始终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新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作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健全完善立体化预防违法犯罪教育管理网络体系,用法治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温馨港湾。

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思想防线

市中区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从区政法各部门遴选政治素质高、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甘于奉献、工作责任心强,从事政法工作、法律服务不少于3年的干警和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170余名,建立了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人才库。全区各中小学将从人才库中选聘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政法各部门、教体和学校三方聚力协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了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该区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渗透作用,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时机,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和心理特点,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送法进校园和模拟法庭、法治漫画展、法治演讲比赛等法治实践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校园霸凌等方面法律法规常识,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增强法律素质。

该区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以及普法头条号、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动漫、微视频、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先后在齐村司法所、永安司法所建立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展室,并创新在齐村镇赵庄村建立全区首个妇女儿童法治文化阵地——“小红伞”法治文化主题园,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程序,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四优”原则;对公安、检察院、法院通知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天指派援助律师,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由指派的律师全面了解案情,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动因,加强调查取证,详细剖析犯罪过程,依法提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意见,提升辩护质量和效果。

他们坚持弘扬发展“枫桥经验”,联合区妇联构建了以妇联“温馨驿站”为龙头,司法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为中枢,村(居)妇女之家工作为延伸的“全链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格,打造了妇女儿童维权“小红伞”品牌。近年来,办理200余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走访慰问困难留守儿童6次,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取得联系,并就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创新未成年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

市中区建立由家庭、村(居)、学校、司法所及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组成矫正小组,司法所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一对一”帮教活动。落实好“一人一档”、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完善等制度,实施分类存档管理。

他们充分了解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主客观因素,严谨社会调查评估,向委托机关依法出具客观公正的调查评估结果,确保“审”“矫”工作规范有序衔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结合未成年矫正对象身心特点,制定差别化、个性化的矫正方案,注重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隐私。

该区推行“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帮教管理模式,定期向其分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法治电影等,并加强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的联系,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入户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学习、工作等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及时阻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渠道,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健康发展。

他们充分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倡导成立“曙光帮教志愿者协会”,通过项目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帮扶,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犯罪心理矫治、社会公益劳动、就业培训指导以及生活困难帮扶等未成年矫正对象帮教转化工作。组织志愿者和未成年矫正对象一起参与普法宣传教育、送温暖、亲子互动、“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社区公益劳动等各类公益活动,促进其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目前,该区在册未成年矫正对象4人,今年开展针对性教育13次,走访16次,心理疏导4次,人员思想稳定。(记者 王兆虎 通讯员 王荣洪 王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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