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这份证明拿在手里,我也能放心了。”9月4日,市民吴先生从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领取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这也是我市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居住权登记将以不动产登记的形式予以确认,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我市正式落地实施。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中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对居住权登记进行政策和法律风险防范保护调查研究,以满足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要,通过书面协议约定、遗嘱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形式设立,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效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房屋效用。
市中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将积极拓展居住权登记的其他途径和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多渠道开展相关登记业务宣传,提高公众对居住权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完善不动产权登记体系,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为办事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持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冯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