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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纪委市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作者:枣庄日报记者 来源: 2019-11-16 09:50:00

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日报报道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日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公布在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分别是:

在整治教育领域问题方面: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劝返未入学适龄儿童和辍学重返校园接受教育儿童588人,为55名重度残疾儿童提供了“送教上门”服务;为9841名高校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7818万元,免除中职学生学费1170余万元;2019年投资1.54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7所,增加幼儿学位9807个;推行研究生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新模式,共审核过关7980人;开展净化考试环境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在10月份举行的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及11月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共查处作弊及违规27人次;以一封信的形式网上公开征集意见,梳理出问题30个,已落实问题11个;573所小学推行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下午4:30放学后难题;开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举报受理渠道和师德师风问题反映渠道,因体罚学生、有偿补课、职称评审弄虚作假、违规收受家长财物等原因,全市查处教师9人。

在整治卫生健康领域问题方面: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涉及民生问题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594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426起,行政处罚377例,警告231例,责令停业整顿1家,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1例、吊销医师执业证书3例,罚款64.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万余元;扎实做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建成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4所,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40所,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192所;抽查全市55家医疗机构的处方1000余份,对发现的9家违法开具处方医疗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

在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方面: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29件,取缔无证经营业户19家;强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责令整改问题49起,查处问题2起;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0人次,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2个,全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1.3%;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等问题,全市责令改正入网餐饮业户2953家(次),下线2304家,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公示率达到96.8%;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共检查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1237家(次);逐步推进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检查全市零售药店2347家(次),累计警告544家(次),限期整改648家(次),撤销、收回药品GSP证书34家,通报医保部门11家,立案120起,简易程序查处27家,累计罚款金额18.8万元。

在整治公共安全领域问题方面:侦办“套路贷”团伙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名;破获非法集资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涉案金额4亿余元;在市中区启动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工作,已登记挂牌10642辆;清理警务室342个;排查积案53899起,办结积案5641起,带破案件101起;立案侦办食药环案件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8人,打掉窝点91处。

在整治民政领域问题方面:3700余名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进入低保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2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0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616元。

在整治交通运输领域问题方面:全市扶贫路开工12.9公里,完成10.7公里;通过全省交通监察电子政务系统查处违规出租车103辆(次),共处罚金95万元(其中非法网约车78辆、处罚金78.5万元,黑车22辆、处罚金15万元,无从业资格证车辆3辆、处罚金1.5万元);梳理反映出租车问题线索56条,全部予以及时办理。 (枣庄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