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日报报道“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安全大于一切的理念,授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职工应急处置权,工作中出现影响安全的现象,有权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确保所有工作在保证安全、措施完善的前提下才能施工。”近日,枣矿集团滨湖煤矿矿长邓涛在贯彻落实系列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时,重申了调度指挥中心“矿长授权令”,并将应急处置权力前移至专业、区队、班组、岗位。
该矿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全面落实调度指挥中心“矿长授权令”的基础上,授予带班人员、区队长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指挥权,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予安监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指挥权;授予瓦斯检查工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予班组长遇到险情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遇险处置权、指挥权和紧急避险权,能够在发生险情后第一时间组织作业人员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授予现场职工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权、紧急避险权和撤离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进一步提升了现场应急处置避险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了应急处置避险工作。
该矿制定下发的《滨湖煤矿关于授予应急处置权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人员应遵循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原则,正确行使矿长授权的各项应急处置权,各专业、各单位不得因紧急情况下采取撤离措施而追究被授权人员的责任,违规者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迅速、安全有序,坚决打赢矿井安全生产保卫战。(记者 刘振江 通讯员 张胜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