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坚决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严厉打击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
2020年2月1日23时许,孙某某(男,汉族,34岁,薛城区周营镇村民)驾驶鲁Q牌照汽车,到薛城区锦绣长江小区门口疫情监测处,拒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执意将车辆驶入小区,后殴打小区保安逃离现场。该孙于2020年2月4日投案,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薛城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20年2月3日21时许,张某(男,汉族,28岁,薛城区周营镇村民)醉酒后无证驾驶轿车,行至周营镇大孙庄村北疫情防控检查点,无故殴打并开车撞击现场工作人员,被民警当场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薛城公安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疫情当前,请广大市民尊重和配合医护人员、公安民警及防疫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安机关将坚决维护防疫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2020年2月4日
来源 薛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