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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确保疫情防控与工业经济发展两不误

作者:丁玉萍 倪帅 来源:枣庄日报 2020-02-11 16:07:22

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日报报道  日前,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稳定工业生产,保障物资供应,落实各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与工业经济发展两不误。

为了统筹抓好防疫和复工复产工作,我市制定了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需将疫情防控措施、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物流运输等内容向属区(市)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严格体温测量,配戴防护口罩;全面开展工作场所消毒,实行分时分餐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着力抓好重点及技改项目建设。加大重点及技改项目推进力度,有序推进“四个一批”项目,已开工项目尽快复工,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开工。

为了更好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市强化政府服务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扶持优惠政策,在融资贷款、税费保险、房租水电、要素供应等方面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融资贷款方面,相应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 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企业稳定授信,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在税费减免方面,对因疫情影响确实困难的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可以减免或延期收取疫情持续期间租金,鼓励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对企业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可视情况延期收费。

在企业用工和要素供应方面,我市加大了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在保障要素供应方面,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发挥好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对原材料、主要产品运输存在困难的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企业,要及时跟上协调,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运行的调度协调及督导督查力度。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实行日调度通报制度,同时靠上协调解决设备调运、工人调配、跨省运输、原料供应、故障抢修、协同生产等问题。市工业运行指挥部将适时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 (记者 丁玉萍 通讯员 倪帅)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