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日报市中报道 2月15日,市中区财政局、市中区国资局下发了《关于支持国有经营性房产承租户疫情防控期间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房租优惠。
据了解,该区对国有经营性房产的承租户免收2020年2月份、3月份两个月房租。此后,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经批准可以缓交租金,缓交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申请主体包括:承租区属国有企业、专业公司、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承租区属国有企业、专业公司、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在5月15日前向出租方申请免收、缓交房租。区属国有企业、专业公司、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核实相关信息,确定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名单。区属国有企业、专业公司、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免收、缓交房租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向市中区国资局备案。
为确保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受益,他们还安排专门人员主动与租户联系。有关问题都可在网上咨询,并公开了联系电话(0632-3180053)和电子邮箱(szgz7299@163.com)。(记者 王兆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