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部署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压实地方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
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保留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等制度,规范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分区分级恢复生产秩序。及时取消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防控措施。
推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和重大项目开复工等问题。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稳产保供。
推动服务业复工复市。低风险地区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复工复市时间。全国性文体活动及跨省跨境旅游等暂不恢复。
做好客运恢复和返岗服务。除入境人员外,低风险地区之间的人员流动不得再设置障碍。
加强交通秩序保障。做好离鄂离汉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交通秩序保障。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和畅通国际物流通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