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晚报报道(记者 王龙飞)近日,记者从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该部门发布今年第5号旅游出行提示公告,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选择旅游产品、签订旅游合同等的注意事项,并发布了我市旅游投诉电话。
消费者在查看旅游产品宣传广告时,应审核旅行组织方是否为旅行社,并进一步了解旅行社的名称、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经营范围、地址等具体信息。在旅途中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直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国家旅游咨询投诉电话:12301;山东省旅游投诉电话:0531—12345;枣庄市旅游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