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红”是一种奖金,中兴煤矿仅分给里工不分给外工。而实际上,当时在煤矿中,外工人数占全矿工人80%以上,而且都是从事井下体力劳动,不仅劳动强度大,且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可是他们待遇却最低。郭子化到枣庄后,看到和听到煤矿工人议论最多的还是分“花红”不均的问题,外工一直强烈要求享有分“花红”的权力。郭子化和矿区工委认真分析了这一情况,认为外工的这一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应该予以支持。为了提高工人觉悟,锻炼工人的斗争精神,矿区工委决定充分利用这一矛盾,再次发动和领导工人开展争“花红”斗争。
为了确保这次斗争的胜利,郭子化和矿区工委周密谋划,总结了1932年7月大罢工失败的教训,决定改变过去罢工斗争的盲目性,采取秘密工作与合法斗争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灵活的斗争策略,开展这次斗争。首先从宣传教育入手,利用工人骨干和积极分子,到外工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启发他们的觉悟和斗争信心。同时在矿区广泛宣传外工在煤矿生产上的重要作用,争取广大里工和矿警士兵对外工的同情和支持。其次,在斗争策略上,利用资本家组织的黄色工会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要求其主持公道,支持外工的斗争。在斗争方法上,郭子化要求党组织的负责人尽量隐蔽,公开的活动让有威望的工人代表出面。同时,矿区工委进行了明确分工:王明增、傅宝兴、梁允才、周宗勤、李殿臣、王宝亮等负责向里工的宣传教育;郭日高、李殿臣等负责对矿警的宣传;邱焕文、褚雅青负责社会宣传,争取各界人士对工人斗争的同情和支持。
1933年5月1日,矿区工委在陈郝村召开了工人罢工动员大会,提出了“外工也要分得花红”的口号和条件,并选派53名代表与中兴公司交涉。下午,当工人代表来到中兴公司大楼后,资本家假惺惺地请他们到西楼上谈判,企图以酒宴、金钱收买工人代表。工人代表们看透了资本家的伎俩,当场严词拒绝,愤怒而去。资本家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勾结国民党枣庄驻军,以商谈条件为由,将工人代表诱骗到俱乐部逮捕,并准备押送到济南。
郭子化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工人包围了火车站。工人越聚越多,群情激愤,表示不释放工人代表就决不罢休。资本家和反动当局害怕事态扩大,不得不释放工人代表,并且答应工人提出的条件,每个外工发半吨煤作为“花红”。这是枣庄工运史上第一次取得争“花红”斗争的胜利。
这次争“花红”斗争的胜利,不仅使数万名外工直接得到了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打破了近一年来枣庄工人运动的沉闷局面,显示了工人阶级的力量,鼓舞和振奋了工人的斗志和情绪。同时,也锻炼了重建的枣庄党组织,积累了在严重白色恐怖下正确领导群众开展革命斗争的经验。这对于枣庄党组织的进一步恢复和革命活动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中共苏鲁边区临时特委的建立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共枣庄市委党史研究院(枣庄市地方史志研究院)提供
记者 王兆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