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让更多人民群众享受到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带来的优惠与便利。
适用对象
辖内办理经常项目项下个人外汇业务的个人。
主要内容
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支持范围:(一)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二)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三)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办理方式
开通个人结售汇业务权限的银行均可办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便利化业务。
政策咨询人:刘郑倩 联系电话:0632-3326648。
国家外汇管理局枣庄市中心支局